2)第216章 诗会_开启我的边疆军垦生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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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落是什么鬼?

  自己的家乡就在白洋淀啊?莫非这个芒克还是老乡?

  看到叶雨泽疑惑的眼神,北岛解释了一下。原来芒克几个人曾经在白洋淀农村劳动过几年,而他们写诗也正是从那里开始的!

  叶雨泽这才明白了这个称呼的来历。

  査红英有些崇拜的补充道:“他们这群人活的非常纯粹。北岛就是个建筑工人,而芒克本来是工厂工人,为了写诗歌而辞职了。

  父亲为这个事情都跟他闹翻了,把他赶出家门,所以这个家伙就靠打零工为生,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的!”

  叶雨泽有些肃然起敬,戴维有些不太明白。

  “叶,为啥喜欢诗歌就要被干出家门?”

  这个叶雨泽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。

  到是芒克自己说道:

  “诗歌很多时候是换不来钱的,即便能换来,也维持不了生活!”

  “那你为什么要辞掉工作?业余时间写诗不好吗?”

  戴维的思维还是跟不上芒克的想法。

  芒克被这句话问住了,想了很久才说到。

  “做不喜欢做的事情会磨去我心中的激情!而诗歌是需要激情的!我不想让机器的轰鸣声碾碎我的梦!”

  戴维点点头,小老外似乎被这个答案给震撼了。

  都是年轻人,谁没有自己的理想?以后自己该怎么活呢?

  这时候一个青年问道:“戴维,你们米国有什么诗歌吗?”

  那个年代比较闭塞,对国外的东西了解的很少。只能从收音机里面能听到一些新闻。

  而从尼克松访华后,中米关系一直在向前发展,不然戴维也不可能来到中国。

  “米国的诗人也很多,其中比较出名的有罗伯特,勃来。我还记得他的一首诗。”

  残月

  月亮三周大,它的光伸到了我父亲的农场,

  它暗了一半,挂在蚕食它的西天。

  大地含着石块,听它们在凌晨时浅唱。

  我转身入屋,看到我的影子向门闩伸手。

  芒克又一次被震惊,人家这也是朦胧诗。但是这首诗确是能够被人读懂的。

  而且文字里的含义很深,深得象大一个包袱压在你的肩上。

  又是一阵沉默,戴维开口接着说道:

  “他这首诗虽然发人深省,但是我还是喜欢另一首,一个普通女人写给丈夫的诗。虽然她丈夫永远看不到了。”

  记得我那天借用你的新车,

  撞凹了它,

  我想你会杀了我。

  但你没有!

  记得那次我拖你去海滩,

  而它真如你所说的下了雨。

  我想你会说“我告诉过你“,

  但你没有。

  记得那次我同那么多家伙调情让你吃醋,

  而你确实这样了。

  我想你会离开,

  但你没有。

  记得那次我把草莓派吐得满地毯都是,

  我想你一定会揍我,

  但你没有!

  记得那次我忘了告诉你那舞会是正式的,

  你穿着牛仔裤出席。

  我想你会抛弃我,

  但你没有。

  是啊!有那么多事你没有做。

  只容忍我,钟爱我,保护我!

  有那么多事情我想为你做,

  等你从战场归来,

  但你没有!

  长久的沉默,只剩下人们粗重的呼吸声!

  或许这首诗可能在学院派眼里都不能称之为诗歌,可他真的不是诗歌吗?

  专家们可以引经据典的去评价,但是他们不能。因为他们哭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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