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 13 章_许君一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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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移话题的话。

  我像一个捡到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人,惶恐心虚,如芒在背。

  平谷有许多做农家菜的饭馆,蒙肃选了装修最漂亮也最干净的一家,装潢比市区的酒店也差不了多少,外观是清朝的红墙琉璃瓦,有两层楼,我们选了二楼的包厢。

  赏桃花的旺季还没有到,里面客人不多,经过围巾的那一出,等上菜的时间就分外地难熬起来,蒙肃这种看侦探小说看了开头就知道结尾的智商,又不是林森那种目中无人的书呆子,对我态度的转变洞察得一清二楚。他虽然不是什么自负的人,但是毕竟也是家世优越,又是被人捧着的物理天才,自有他的骄傲。我不理他,他也不会来理我。

  我撑了三分钟,终于做不下去了,借口上厕所,拿了烟从包厢里出来了。

  这个饭店设计不太合理,走廊的采光有问题,昏暗得很,我觉得头有点晕,走到走廊尽头的窗口旁边,把窗户推开,点了一支烟。

  快到中午了,太阳升得老高。可以清晰地看见光和暗的分界线,空气里的微尘乱飞。

  我脑袋里乱糟糟的,许多事都搅在了一起,一会儿是蒙肃的围巾,一会儿是回去要怎么应对李祝融的怒火……我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,做出这样顾前不顾后的事,确实不应该。

  好在还有烟。

  我吸了两支烟,喉咙痒痒的,刚要咳嗽,走廊尽头的包厢门忽然被人推开,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从里面走了出来,他怀里还搂着个妆扮很妖娆的女人。

  他看见我,怔住了。

  青年很瘦,眼眶有点陷下去,他的脸很窄,眉眼都细长。

  我是看到他琥珀色的眼睛才想起他是谁的。

  他是罗秦。

  如果一定要说,在我二十一岁之前,有什么时候,是深切认识到李祝融的恶劣性格的话,就是我大三那一年,李祝融和郑野狐捉弄罗秦的事。

  那时候,李祝融和郑野狐,都是十五六岁的少年,最是飞扬跋扈唯我独尊,他们从小到大,受过的所有教育,都告诉他们:别人的喜怒哀乐都与你无关。你有资格恣意欢谑,践踏着他人的自尊得到快乐。

  罗秦,其实也是家世显赫的,他的祖父和李祝融祖父的职位不相上下,但是,同样的铁血教育下,李祝融继承了他祖父的铁血手段,罗琴却变成了一个懦弱苍白的少年。

  很多男孩子小时候,伙伴中都会有那样一个角色:苍白,瘦弱,家庭不完整,被欺负了也不敢吭声,永远是比人的出气筒。

  他们太年轻,以至于连最基本地尊重他人的道理也不懂,他们拥有了伤害他人的能力,却没有控制自己的能力,他们永远不知道什么是“度”。

  李祝融十六岁那年的冬天,他和郑野狐,因为一件小事,把罗秦的裤子扒下来,扔到院子里,然后哈哈大笑着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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