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二百一十一章:漫画师_重生1987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大陆,这边是你的根,你的创作灵感都来自于这里,跟我离开是舍本逐末。”

  “你可以待在家里继续进行你的创作,我会在这边再招聘几个人辅助你,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,不准跳槽!”

  “我肯花大价钱挖你过来,不是让你当踏脚石的,也不是给你机会放手单飞的,一万块港币一个月,不离开香港。”

  “你若是同意,便跟我签订合同,合同期限内你的所有著作除了我之外不能给别人,这些著作我拥有权限,可以任意使用,改编成漫画或者电视剧或者电影。”

  “你作为原作者,只享有版权,如果你在合同期间私自把你的作品转让给其他人,就是违约,要赔付巨额赔偿金。”

  “我作为你的老板,会大力推广你的作品,让你更快的成名,更快的走入所有人的眼中,你创作我负责经营,之后所有所得收入,你可享有百分之六十五的收益。”

  “这百分之六十五的收益只是前几年你还未出名的时候,若是你以后名气大了,你的收益比例还可以继续上调,直至百分之八十为顶。”

  “合同为三十年,五年为一个阶梯,第一个阶梯为一个月一万,第二个阶梯两万,从第三个阶梯开始需要评级,如果作品符合我的要求,第三个阶梯工资继续翻倍,如果不能满足我的要求,那工资保持在原阶梯不动。”

  “工资只是给你养家糊口的零花钱,只要你不断创作,不断更,还会有全勤奖,新书奖等诸多奖项,这些与你作品改编后得到的收益是不冲突的。”

  “也就是说你若是能一本好的作品问世,你的收益是可以吃一辈子的!”

  “合同具具体细节都在这份文件上,文件一共十五页,你可以慢慢看,具体价格如果不满意,可以再谈。”

  “但你要明白一个问题,你若是同意这份协议,就是等同于签了三十年的卖身契,未来三十年内你要是想毁约,就要承受巨额的赔偿金,那是你绝对拿不出来的钱。”

  “但你若是签了,我会尽全力培养你,你会更快的成名,更快的享受金钱带来的愉悦感,远不是你现在一个月赚几百块可以比拟的!”

  李东升掐灭了烟头,指了指桌子上的文件,示意温启明可以自己看。

  “卖身契吗?李老板还真是风趣。”

  温启明露出尴尬的笑容,他拿起了桌案上的合同书,认真的看了起来。

  李东升见到张启明去看合同了,嘴角微微勾起一丝弧度。

  刚刚他说这么多废话,就是想让温启明知难而退,然后自己再抛出一些惊喜给他。

  现在看来,温启明似乎对之前的说法比较认同,他能真么专心的看合同书。

  那就证明这个温启明心中是比较认可这种长达三十年的签约合同的,不然也不会去看。

  古惑仔啊,多少七零八零,甚至是九零人的恋恋不舍的存在。

  这种漫画只适合混乱不堪的香港,这个温启明若是跟自己回了大陆,恐怕丢在路边都没导演去看一眼。

  香港,才是他的起源地。

  其实从一开始,李东升就没打算过,要让温启明跟自己回大陆! 

  请收藏:https://m.bqgok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