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八十一章 詹姆_冰与火之血狼春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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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鬼样子的他,而他却连对方一点印象也没。詹姆知道自己从来不会去记一些无名之辈,但他刚刚到君临就被一个陌生人认出,任谁也会觉得奇怪。

  “詹姆爵士,我稍稍年轻的时候,曾在兰尼斯港的比武大会上与您交过手,”他笑道,“您不记得我很正常,但我记得,输给您三枚金龙。”看到詹姆没有丝毫反应后,他不禁摇摇头,“我是焰火镇的邓肯希山,早先的时候是个雇佣骑士,可这么多年下来,连盔甲也置办不了了,没有盔甲那就不是骑士咯!”

  “别说盔甲,你连一匹马也没。”詹姆嘲讽道。

  “我原本是有马的,”邓肯说,“可经过罗斯比城的时候,遇上了强盗,他们拿走了马,好心地留下了一个孤单的老头。可能是因为老头手里有一把剑吧。”

  “他么的,什么时候罗斯比城到君临之间也有强盗了?”詹姆好奇地看着他,“你他么就不知道骑马跑么?”

  “大概是爵士您战败的时候咯?”他摊开手,“我是为了保护同行的路人,为了不让他们受伤,经过商讨之后,才将马送出去的。”

  “你倒是个好骑士。”詹姆看着他,“你一个西境的雇佣骑士来君临干什么?”

  “我早流浪惯了。现在我服务于劳伦斯霍格,受他委托,乃是向铁王座陈情的。”

  “霍格?母猪角的霍格?”草他么的,自从他经过母猪角后,就什么事都不顺了。“母猪角的人到君临陈什么情?”

  “爵士,是这样的,”他捋了捋修剪整齐的花白胡子,“他的侄儿母亲乃是前财政大臣盖尔斯罗斯比妹妹唯一的女儿。从王国的律法来说,盖尔斯罗斯比大人死后,罗斯比城理应由我雇主的侄儿继承。但听说有很多人都宣称,拥有罗斯比城的继承权。爵士,这是错误的,唯有我委托人的侄儿才是最优先的继承人。”

  “妈的,你委托人的侄儿就不能自己来君临陈情么?”詹姆对此完全失去耐心,要是他来治国,就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就能让他烦不胜烦。但好歹他一句话就把事情说清楚了。

  “爵士,那可不成嘞,”他微笑着回答,“我雇主的侄儿只有五岁。恐怕禁不起这样的劳顿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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