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1章 直播普法,我有一个朋友_让你做律师,怎么全都是被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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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弟们,我刚刚出去了一趟,这个家伙还真是律师…”

  “主播,请开始你的表演…”

  李晨拿起保温杯打开喝了一口温水。

  “这难道是传说之中消失已久的神术润嗓?”

  “快闪开,主播要开始装B了!”

  “刚进来的时候我就感觉主播有点东西,如今看来还真是。”

  “兄弟们,我想下车了,这个家伙有点惹不起的感脚!”

  “好了,大家久等了。”

  李晨看向直播间,准备抛出第一个案例:“我想问一下大家,嫖娼是不是一种违法行为?”

  “就这?”

  “卧槽,我都拿起了小本本准备记下,你去告诉我这?”

  “主播标题党,还有些脑残,赶紧溜了。”

  “主播,你能不能行?”

  看了看评论,李晨露出一丝笑容:“看来大家都认为嫖娼是犯法的行为,没错,他违反了我国治安条例处罚法,属于一种违法行为。”

  “我有一个朋友,有一天实在是按耐不住心中的寂寞,就找了一个小姐,约定好了要给五千块。”

  “而那个小姐到了酒店之后也是十分的卖力,事后我的朋友却给了她一张五千块钱的冥币。”

  “那小姐一看到冥币瞬间怒火攻心。”

  “老娘那么卖命的伺候你,你却给我一张冥币?”

  “两人拉扯了半天,我的朋友也不愿意掏钱出来,忍无可忍的小姐,秉着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原则,掏出自己的手机准备拨打报警电话,放出狠话要把他一块送进去!”

  说完问题的李晨便开始询问直播间内的网友:“那么请问,我的这位朋友他的行为能不能不构成嫖娼进行处罚?”

  注意:除相关法律为真,请勿带入现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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