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九十九章 奴隶合约_王者荣耀之顶级女主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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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下午,天空晴朗,烈日高照,连一丝风都没有,大地像蒸笼一般,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。

  贝南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动不动,神情严肃,前面小茶几上摆着一叠文件。

  仔细一看,上面写着“xx主播与仙鱼直播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合作协议”。托了王者争霸赛的福,贝南的订阅终于达到100万。第二天编辑就联系了她,并且发过来一份签约合同,不,是合作协议。

  之前贝南与仙鱼签了一次约,正式成为仙鱼的签约主播,原本看到那次的霸王合同已经颇为不悦。

  仙鱼公司只有权利没有义务,主播只有义务没有权利。

  以为等自己的人气提升后,仙鱼应该会拿一份更加优越的合同来找自己。

  结果理想很丰满的,现实很骨感。仙鱼居然拿了一份这样狗屁不通的合同来找自己签b约。

  不是签约合同,而是合作协议。完美避开了劳动合同关系,因为按照劳动法规定,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,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”,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,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,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,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。

  所以仙鱼为了预防大主播跳槽,就用协议代替合同。这也就罢了,毕竟平台培养一个大主播也不容易,主播成名后就跑也有失厚道。

  但是接下来的几条就很恶心了。

  第一是签约费和工资。3年签约费500万,每月基本工资10万,并不算少。可是得分期,还得直播间收益和热度达到一定标准才能拿。如果不达标就必须降薪。可是问题是这个热度和礼物是不透明的,也就是说仙鱼说是多少就是多少。

  而且这部分钱是以合作获得利润为由发给你的,不是以劳动合同的工资名义发。这个问题就是,如果仙鱼运营亏本了,他们是可以以经营困难为由,少发甚至不发的。

  因为你和平台是合作关系,而不是雇佣关系。老板必须发薪水给员工。而合作当然有赚有亏,赚了就把本来属于你的钱给你,亏了就对不起了,我们实在没钱。你去讨薪?你们又没劳动合同,你连讨薪的资格都没有。

  第二是分成。礼物分成是扣掉运营收入的净利润分成。这条有多坑,《哈利波特》作者罗琳肯定深有体会。

  因为当初罗琳和好莱坞签的电影改编合约就是净利润分成,整个电影系列票房是77亿美元。那这几部电影的利润是多少呢?好莱坞给出的报表是净利润为负。什么营销费啦!高层招待费啦!拍摄成本啦!反正加起来就是我们根本没赚到钱,还亏了一些。总算当初合约上没说亏损金额要作者承担一部分,要不然罗琳还得赔钱。

  相信罗琳兴冲冲跑到好莱坞来分钱,得到一个这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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